| 为民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涵盖了如何对待祖国、人民、科学、劳动、团结、诚信、法纪、奋斗等当今社会生活的主要问题,具有重要的社会实践指导意义,应当成为全社会人们生活的“座右铭”。 &n
bsp; 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有“示人”与“律己”两种最根本、最重要的教育方法。所谓示人,就是用优秀的道德理念教育群众,教育后人;所谓律己,就是用优秀的道德理念要求和约束自己。相比之下,“律己”往往比“示人”更直接、更重要。因为只有先“律己”,才可能把自己真正地“武装”起来,才能使自己的言行符合进步的道德要求,给别人作出榜样。因此,我们要认真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就必须以“律己”为先,从而提高全民的道德程度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 知“荣辱”是前提。这不仅要求人们认真学习、理解、掌握“八荣八耻”的科学内容和深刻内涵,同时要把“八荣八耻”作为基本的是非标准,分清社会生活中具体的“荣”与“耻”。坦率地讲,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已经辨不清什么是“荣”,什么是“耻”了,以“耻”为“荣”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知“荣辱”的学习还有必要伴着反思,乃至反省,使人们真正分清什么是“荣”,什么是“耻”。 践行之是目的。“八荣八耻”是道德观,而道德问题又往往存在于具体的社会生活之中。用“八荣八耻”律己,我们就必须从每一时每一刻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践行“八荣八耻”,我们就要终止、防止、制止不道德的言行,同时使自己的言行符合道德规范。只要这样长期坚持下去,大家都这么做了,都养成良好的道德自觉和道德习惯,“八荣八耻”就会在人们心中筑起坚不可摧的道德“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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