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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改造主要街道两侧城中村
本报讯 (记者 靳晓磊)从今年开始,我市将重点启动改造城市“四横六纵”主街主路两侧的城中村。近日,我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确定了今后三年我市城中村改造目标。
我市城中村改造将坚持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标准规划,按照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和市级指导、区级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的思路进行。《意见》确定,自2008年开始,每年要列出年度改造计划,在三年内,首先完成正在实施改造的东里等12个村;重点启动改造城市“四横六纵”主街主路两侧的城中村。同时,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建设范围内其他村庄的改造。
《意见》规定,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应在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兼顾城中村的经济发展,兼顾就业和增加群众收入,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意见》规定,城中村改造用地应当纳入全市用地计划,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之外的其他用地,由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储备。鼓励有实力的单位通过一级开发模式,整体实施城中村改造。
在拆迁时,将继续推行城中村改造“一村一案”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城中村的拆迁由辖区政府具体组织。未经依法批准,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私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将按照违法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意见》指出,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过程,更是实现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村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的过程。因此,市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以及社保、医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扎实推动城中村改造快速和谐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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