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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吴 晶 刘奕湛)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三项高校奖助学金制度的覆盖范围、申请办法和审核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这三项资助制度的奖励资助对象各有不同:国家助学金是资助高校包括高职在校生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具有奖励资助的含义,包括高校和高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学金是不论贫富,奖励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品学兼优的可以在二年级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高校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经过学校评审,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一个学生不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例如,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拿到每年平均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后,如果学习成绩优秀,可以申请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或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只可申请其中一项。
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资助原则是“帮困又奖优”。据介绍,这三项资助制度的资金来源全部由政府承担,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随着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全部落实到位,每年国家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每年将有大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全国平均每100名大学生中就有20多人可以获得资助,90%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能获得国家资助。与之相比,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只有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非常有限。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从过去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7倍;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每年有51万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资助,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10倍;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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