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媒体报道,年近30岁的兰州女歌迷杨丽娟在父母支持之下疯狂追星13年,最终酿成家破父亡的惨剧。
杨丽娟事件虽是个案,但在我国娱乐业日益蓬勃发展,偶像崇拜日益成为大众常态的现在,我们不能不反思:从社会到家庭,从学校到娱乐公司、从大众到媒体,究竟应该
如何培育起一种健康积极的偶像文化,别再让那些思想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的人生,因为“偶像崇拜”变成一列脱轨的火车……
一起本来可以避免的“追星惨案”
父母不明是非的溺爱,加上青春期少女对娱乐偶像的疯狂迷恋,让杨丽娟的人生偏离了正常轨道。
据报道,杨丽娟16岁开始痴迷香港歌星刘德华,并因此辍学,专职“追星”。出于对女儿的疼爱,杨丽娟的父母从劝说变为支持,筹借资金供女儿2次赴港、6次赴京与刘德华见面。在2006年,杨父还要卖肾为女儿筹措“追星”旅费,一度引起媒体蜂拥报道。
今年3月,杨丽娟一家三口向亲友借了1.1万元来到香港,终于在歌迷聚会上见到刘德华,并合影留念。但杨丽娟要求与偶像单独合影、聊天时,遭到拒绝。次日,香港警方在尖沙咀附近海域打捞到杨丽娟父亲杨勤冀的尸体。出人意料的是,杨父死前竟然留下4000字遗书,遗愿是让刘德华再见女儿一面。
家破人亡,并未让杨丽娟醒悟。面对媒体,她仍然坚持要和偶像见面,否则“父亲的死就没有意义了!”
而面对这个疯狂“粉丝”,刘德华经纪公司也发表声明,劝诫杨丽娟“重返自己的家乡,重建新生活”。
事实上,这起因偶像崇拜而起的惨祸,本来可以避免。从2006年4月开始,众多新闻媒体对杨父卖肾为女儿追星一事,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可以说,如果媒体与社会对杨丽娟的“追星家庭”给予及时、有效的监督和引导,帮助这家人走出偶像崇拜的迷雾,杨勤冀也许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当“偶像崇拜”成为全民运动
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张闳指出,在现代娱乐工业流水线上,娱乐明星的崇拜者“粉丝”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然而,“粉丝”切勿成为“寄生虫”,否则对娱乐偶像的盲目崇拜,常常演变成一种歇斯底里式的精神癫狂,不良后果往往难以避免。杨丽娟面对陷入绝望的父亲而无动于衷,不能不说十分可悲。
复旦大学学生雷雨婷认为,杨丽娟的行为极端不理智,“我喜欢某个明星,大都因为他的某个作品非常吸引我,但是明星们的私生活与我无关。我们可以去欣赏明星们的风采,但是如果因此而把自己和家人给耽误了,这就太不应该了。”
雷雨婷举例说,她的一个好朋友也是超女的“粉丝”,但心态很好,“追求精神上的享受很正常,但绝不能因此采取过激行为”。
事实上,“13年追星家破人亡”这看似一桩极端、孤立的事件,却折射出社会当下“偶像崇拜”泛滥带来的负面效果。从“超级女声”到“加油,好男儿”,从日韩明星到港台天王,近几年来,偶像崇拜已从青少年迷狂逐渐演变为一场全民运动,连教授、学者也被“偶像化”,被万千粉丝追赶着索要签名,如此一种大众文化景观,难道不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
要给“偶像崇拜”注入正面价值观
专家指出,偶像崇拜本来就是大众文化的一部分。在娱乐文化发达的西方,追求偶像早就不足为怪。但大多数人在崇拜偶像的同时,更强调自己的个性,强调自我发展成熟,从而部分消解了“偶像崇拜”的副作用。而在中国,方兴未艾的现代娱乐工业打开了潘多拉的匣子,带来了“偶像崇拜”的大潮,却少有应对之策。
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童世骏教授认为,“粉丝”们推崇偶像,实际上是推崇自己心目中偶像所代表的“伦理道德价值”。对此,娱乐公司、传媒、社会和家庭都应耗时耗力进行正面引导。因此给偶像崇拜注入正面价值观,更应该成为青少年成长教育中相当重要的一个内容。缺乏成熟心智引导的偶像崇拜,难免会走入误区。
同济大学学生余科立认为,偶像是一个镜像,是“自己精神状态的一面镜子”,从中既可以照出空虚、无聊,也可以照出自信、乐观、坚毅等正面价值观。他注意到,那些平日生活很充实,拥有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和兴趣爱好的同学很少会疯狂追星。“崇拜偶像无可厚非,但关键问题是偶像能不能给自己的心灵以营养和充实?”。(新华社上海3月30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