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部通报情况并要求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本报综合报道建设部14日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了2006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通报说,截至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总数的77.9%。通报指出,当前廉租住房制
度建设还存在五大突出问题,并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县,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
通报指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仍有4个地级城市以及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二是仍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三是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低,与国务院办公厅发的第200637号文件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四是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五是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建设部提供的情况同时表明,在浙江、广东、河北、江西、甘肃、陕西、江苏、湖北等8个省,90%以上的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此外,建设部要求,各级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把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廉租住房管理,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一是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县,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要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渠道,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三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把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四是加快推进廉租住房管理规范化工作,在2007年上半年全面开展达标验收工作;2007年7月30日前,将达标验收报告报建设部备案。 (新华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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