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类命案破案率达91.40% 命案发案呈逐年下降趋势
据新华社电
“2006年,全国8类命案破案率达91.40%,全国有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破案率超过90%。2006年命案破案率低于85%的是西藏,另外,北京、天津、重庆、青海、甘
肃、广东等地的破案率在85%至89%。”公安部6日上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对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工作情况做了这样的介绍。
在谈及去年年底发生的一系列灭门案时,余新民表示,类似案件公安机关称为杀死被害人全家,或者叫杀死在场全部人员的案件。这类案件2006年发案数比前年下降63%,2006年发生的这类案件都破了。
2006年,全国危害严重的8类案件发案总量同比下降4%,全国“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发案总量同比下降1.6%。
据余新民介绍,从发案情况看,全国命案发案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国8类命案发案数在2005年比2004年下降6.2%的基础上,2006年又比2005年下降了8.2%,其中杀人案件下降13.7%。从新增故意杀人逃犯数来看,也呈下降趋势。2006年,全国新增上网侦破故意杀人逃犯同比下降22.3%。2006年全国共有501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未发命案,占全部县、市、区级立案单位的14.48%。有1785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命案全破,占全部县、市、区级立案单位的51.59%新闻链接8类命案
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8类案件。它基本上包括了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各类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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