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黄全权)从明年1月1日起,由建设部制定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根据这一办法,包括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等在内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将可公开查询。
根据《办法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而对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查询,《办法》则设置了一些条件和范围的规定,包括: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等。凡符合办法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机构应及时提供查询服务。不能及时提供查询服务或无法提供查询的,应向查询人说明理由。《办法》要求,查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扩大登记信息的查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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