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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知:暂停使用普康甲肝疫苗 2005年06月30日 16:18:04
记者张晓松 | | |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6月26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安徽泗县大庄镇防保所未经任何部门同意,擅自与学校联系,分别在辖区内17个行政村19所学校约2500名学生中,实施群体接种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其中041107批次已过期失效,出现接种甲肝疫苗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事件。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销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050107、050104、050201、050301、050305等5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待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药品检验报告之后,再依法做出其他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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