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本报讯据《北京考试报》报道,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公布了2007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分上下半年共举行两次。
据了解,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6月23日,开考英语(PETS-5)
、法语(TNF)和德语(NTD),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12月15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4月15日至21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10月14日至20日。
英语(PETS-5)可在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石家庄市的考点为河北师范大学;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在大连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吉林大学、新疆大学报名考试,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法语(TNF)在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三个考点进行,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德语(NTD)在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个考点进行,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此次报名办法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一英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据悉,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者有效期为两年,如作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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