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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用地变别墅绿地占了我的给我退回来
公共用地变成别墅,业主状告开发商,法院一审判决恢复13年前规划图状态
□本报记者张瑞谦
买了新房搬进新家,业主们正要庆贺一番,却发现
售楼广告中的公共用地成了一排排的别墅。于是,石家庄市北苑别墅区一期40户业主,将小区开发商,即石家庄金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房地产”)和石家庄市泉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发房地产”)告上新华区法院(本报曾在2005年4月8日以《广告中的绿地咋成了别墅》为题进行报道)。
近日,新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金泉房地产将北苑别墅区恢复到1993年审批的规划图建筑状态。
业主怒告开发商违约侵权
原告北苑别墅业主诉称,上世纪90年代初他们先后在被告处购买了房产,并按时交纳相关的各种费用,后来发现自己所购房产与被告广告宣传单中不一致,被告售楼前所承诺的一切,包括小区内设有的银行、邮局、综合娱乐中心、综合购物商厦、室内游泳池、保龄球馆、芬兰浴、电子娱乐城、煤气、热水等,都是子虚乌有。
1995年,被告在小区西部规划中的公共绿地上悄然盖起了九套别墅样建筑出售。对此,被告也因擅自改变规划、侵占公共绿地,被有关部门罚款28万元。随后,被告又擅自在小区的东北部大兴土木,在公共用地的基础上,再建数千平方米商品房准备出售,原告的公共用地被大肆侵占。
另外,原告还提出,被告在小区广大业主不知晓的情况下,将价值数百万元的公共设施——锅炉房,也办了所有权转移。小区规划内的小学校舍也被出租给了汽车修理厂和驾校,每年数十万元的巨额租金不知去向。
为此,原告认为被告已构成违约和侵权,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拆除别墅原有规划外的已建和在建项目,退还原告公共绿地或交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判令被告立即收回其私自转让和出售的小区公共设施——锅炉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判令被告立即收回已出租的小区规划内的北苑小学校舍及其他房屋,清算若干年来的巨额出租收入;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规划图之争是争论焦点
对于业主们的起诉,被告金泉房地产提出了自己的辩论意见:
金泉房地产认为,金泉房地产对北苑别墅区原1993年的规划图进行了调整,并且已经获得行政规划部门的批准,行政机关也已对北苑别墅区进行了规划验收,经行政验收合格的2001年之后的小区图纸与目前小区现状完全相符。行政规划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合格性验收,也确认了变更后规划的合法性。规划部门对金泉房地产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构成金泉房地产侵犯原告权利的依据。金泉房地产没有侵犯原告的任何权利,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
被告金泉房地产还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出现了严重的举证不能。金泉房地产认为,本案中的售房广告不能作为金泉房地产侵权的依据。因广告仅是对小区居住环境和相关设施所作出的承诺,其内容并不具体确定。因此广告不具有任何“欺骗性”,从法律意义上讲只能视为一种要约邀请。
同时,被告金泉房地产还认为自己不存在侵占原告公共绿地和出售转让物业用房和锅炉房的行为。另外,金泉房地产对原告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并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被告泉发房地产经法院传票传唤,一直未能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判定业主利益被侵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金泉房地产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对1993年规划图中的内容进行了整体调整。修改后的规划图于2001年被规划部门罚款后加盖了“石家庄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专用章”。并且相关的建筑均已经办理了产权证明。
1993年的北苑别墅区规划图与2001年的北苑别墅区规划图有诸多不同之处,其中主要的区别有两处:1993年规划图院中间部位的公共设施用地调整建成为七栋九套别墅。院内北苑小学校的南边加盖了一座5层高的物业住宅综合楼。1993年的北苑别墅区规划图中没有明确的绿地位置,也无物业用房的设计。现在北苑别墅的建筑状态与其2001年规划局加盖验收章的规划图设计相符合。
法院认为,由于金泉房地产确实存在自行改变规划设计而建筑小区相关房屋的行为,侵犯了小区部分居民的相关利益,最终法院判决由被告将北苑别墅区恢复原规划图的状态,即1993年审批的规划图原貌。另外,由于改变规划行为是被告金泉房地产所为,故由金泉房地产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后不予支持,给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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