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分三批录取
先录取公助生,后录取择校生;“宏志班”等继续招生
本报讯(记者 郭鹏)昨日《石家庄市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共分三批。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分数并列,则并列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高中录取分三批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公助生,后录取择校生。公助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分配生。
高中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为:市一中、市二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市实验中学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第二批为:师大附中、十五中、二十四中、五中、四中、六中、九中、十中、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二中、二十三中、二十七中、四十一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五十四中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或依托本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第三批为:市区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元氏师范特色高中班。
分配生为公助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用单独填报,其公助生第一志愿被视为分配生志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均招收分配生。录取办法为:待该批所有公助学校的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分配生,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3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凡第一志愿填报该学校志愿且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参与录取。
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招收的分配生按分配指标分县(市)录取,待统招公助生录取后录取分配生。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再按统招生全市统一录取。
宏志班等继续招生
市17中“宏志班”、27中“宏志班”、师大附中“宏志班”、辛集中学“珍珠班”、市9中“希望班”继续招收家庭贫困、学习优秀的考生。市15中、24中承办的“山区班”面向我市山区县及矿区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考生。19中“军队预备役班”面向全市招生,15中“飞行员基地班”面向全市招收经空军招飞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上述各种班所招学生均为公助生。市6中、12中面向艺术教育比较薄弱的农村县(市)招收艺术特长生,招收比例不超过该校高中艺术类招生总数的20%。
师范类考生
年龄不超过18周岁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统招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由市考试院管理。凡在我市招收的普通中专、5年制(含3+2)大专、师范、幼师等学校的考生,必须经市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再到相应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五年制(含3+2)大专只招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普通中专在生源不足时,可以自主招生,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但要建立完整的新生档案,填写考生登记表并及时到市考试院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市考试院将成立招生咨询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咨询机构,每天设专人值班,接待来电来访,值班电话为87053076、87060908、8706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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