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刘宝芝 通讯员 吴玉昌)日前,市政府对全市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随着国家、省、市、县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体制性和思想性障碍正在逐步消除,民营经济有了比较宽松的发展环境,总体规模和竞争实力有所
增强。
16亿元贷款助解融资难题
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我市鼓励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目前,全市24个县(市)、区都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全市担保机构46家,注册担保资本金达11.9亿元,形成了56.4亿元的担保能力,委托贷款1626笔,累计担保贷款16.4亿元,大大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扩大规模的融资难问题。
21家创业辅导基地建成
创业辅导基地被认为是适合中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为创业者提供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8个方面的服务,使创业者不再为融资、政务等各方面的困难而放弃创业梦想。
目前全市已建成创业辅导基地21家,其中省级示范基地2家,新华区西三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高新区卓达服装产业园,有4家待批准为省级示范基地。占地总面积54亩的桥西区创业辅导基地,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现入驻涉及通讯、微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服装、机械制造和加工、物流等行业的各类小企业26家。
鼓励非公企业技术创新
对列入各县(市)、区重点扶持的高科技非公企业,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由国家、省、市、县专项扶持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非公企业组织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较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也纳入了市科技发展资金、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
目前,博深工具、以岭药业、永生华清、神威药业和辛集东明实业集团5家民营科技企业被认定为首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平等待遇得以贯彻
各县(市)、区政府在宣传贯彻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政策文件中提出的“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主体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
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山区、农业产业化综合性开发及水利、公交、供水、供热、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及金融服务业;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及集体企业改制重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各县(市)、区的主导产业。非公有制企业在企业登记、申请立项、投融资、税收信贷、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对可由民间投资的新建项目,政府原则上不再投入;对政府已投入的建设项目可由民间投资的,能转让的进行转让。凡是可以采取项目招投标方式选择项目经营者的,都实行公平、透明、规范的项目招投标制度,超出限额的,实行备案制。
设监测员了解民企需求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企业发展情况评选出了本县(市)、区的20强或30强重点骨干企业,进行挂牌保护。
另外,各县(市)、区都在重点骨干企业建立了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制度,各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与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监督员交流、沟通、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了解企业减负和各种优化环境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曝光,征求企业对减负和优化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更好推动各县(市)、区的民营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