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3日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老铁所作的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